联系我们/Contact us

青岛汉洋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

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44-60号

百盛国际商务中心2906

电话:+86-532-85973866/67/68
传真:+86-532-85973808
邮编:266001
邮箱:agency@china-sea.com.cn
网址:http://www.china-sea.cn

新闻信息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信息
煤质管理新政未出 限制进口煤政策悄然实施
发布日期:2014.07.25

《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》虽然尚未最终定稿,但部分地区却已经开始对进口煤采取了限制措施。 


“没有明文规定,但海关找各种理由不让这样的煤炭过关。”大连一位从事煤炭贸易的销售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。 


类似的现象在长江流域多个内陆港口出现,但并未在全国铺开,其所针对指标是煤的硫份不能高过1%,对灰分和热值并未采取限制措施。 

7月24日,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表示,通过召开14户特大型煤炭企业主要领导的座谈会,行业形成了共识,即按照国家能源行动计划的要求,对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不能进口和使用灰分大于16%、硫份大于1%的产品。 

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,具体的煤炭质量管理政策仍在研究制定当中。

煤市“潜规则” 

从去年10月开始,王君(化名)进口的俄罗斯煤在江苏泰州港关遇到了困难,海关给出多种理由拒绝他的煤入关。已经从事了多年进口煤贸易的他感到有些疑惑,这样的情况之前并没碰到过。 

经过和同行的交流,他才意识到原因在于这批煤炭的硫分超过了1%。类似的情况发生在长江流域的多个港口,而被海关拒之门外的煤炭都是硫份超过了1%。“海关也没提是因为硫分高的原因,”王君说,“现在大家形成默契了,都不做硫分超过1%的煤。” 

自从煤炭市场在2012年迅速降温进入“寒冬”以来,中国煤炭企业一直谋求对进口煤采取限制措施。国家能源局在已发布三版《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至今仍未最终定稿,但部分地区却已经按耐不住对进口煤“下手”的冲动。 

福建海关今年下发《商品煤质量要求》(试行版)称,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(从报关口岸到消费地距离超过600公里)的商品煤应当同时满足:褐煤发热量要大于4000大卡,灰分小于20%,硫分小于1%;其他煤种发热量要大于4300大卡,灰分小于30%,硫分小于2%。 

该通知被认为是《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出台前的“试水”。从其要求来看,限制措施主要是针对需远距离运输的部分,对进口煤影响不大。但王君虽然业务并不在福建,却仍因硫分高于1%而不能入关,而且并不涉及是否远距离运输。 

史玉波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,具体的煤炭质量管理政策仍在研究制定当中。 

“这是个别港口执行的特殊政策,” 北京长贸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,“中央层面的政策没有出台。” 

影响待估 

王显政介绍,煤炭企业建议实现“重点区域不能进口和使用灰分大于16%、硫分大于1%的产品”。 

王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,目前海关还没有对灰分进行限制,灰分超过20%的仍可以进口。但与进口煤在中国的市场行情相比,将要出台的限制措施似乎并不是多么严重的问题。 

“只要中国有需求,国外一样能提供高品质的煤。”王君说,“但现在是国内价格跌得太厉害。” 

国家海关总署近期数据显示,上半年中国煤炭进口呈现“量增价跌”的特点。1-6月进口煤1.6亿吨,同比增长0.9%,进口均价下跌15.4%。 

王君表示,自己的国外贸易伙伴已经不愿再接受更低的价格,而开始把煤炭销往日、韩。 

“进口煤价格没太大优势了。”锦州益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朱亚州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,“整个市场都不好,违约的情况很多。” 

他介绍,一种情况是由于煤价下跌较快,买方会在签订合同后提出重新确定价格,另一种则是由于经济环境不佳,企业自身的支付能力和煤炭需求都不足,无法兑现合同。 

王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,在沿海地区,进口煤还有一定价格优势,但如果再运往内陆则优势全无。而在价格相差不多的情况下,国内用户更倾向于用国内的煤炭。“国内的煤就算贵一点,人家也愿意买,因为不用跟海关打交道,省了很多麻烦。”他说。 

从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,限制煤炭进口对进口煤的影响并不会很大,对中国煤炭企业的业绩也难以有很大提升。 

“硫分超过1%的进口煤占比很小,对进口煤市场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。”黄腾说。他认为,如果是出于改善环境的目的,那么国家机关应该投入精力加强对用煤企业的排放监管,而不必去管理企业用什么品质的煤。 

“日本现在就开始使用低热值的煤,因为价格便宜、竞争性好,”黄腾说,“并不是说用了低热值的煤就会污染环境,关键是看谁来用。”

备案图标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959号  © 2020青岛汉洋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  鲁ICP备2022041608号-1 技术支持:华夏商务网